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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采矿权到期1家建筑用砂矿矿区剩余资源量二次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1-11-18 00:00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2-00287

和硕县采矿权到期1家建筑用砂矿矿区剩余资源量二次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点击数:

和硕县采矿权到期1家建筑用砂矿矿区剩余资源量二次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和硕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公开二次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与和硕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上述项目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实缴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银行出具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额度的资金证明。

(二)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

(三)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并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10:00至2021年12月14日19:00止。

(二)挂牌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00至2021年12月29日17:00止。

(三)特殊时期接受网上报名。(详情请咨询联系电话)

(四)报名及报价地点: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华厦城市广场写字楼22楼)。

(五)挂牌会召开地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巴州住建大厦 5 楼)。

四、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1年12月14日19: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金额详见出让标的项目概况),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矿业权出让收益转至委托方,超出部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本次挂牌活动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应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住建、水利、交通、乡、镇、场、村队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五)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六)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

(七)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对于集中开采区设置的矿权,采矿权竞得人在竞得后须自行协调解决道路、隔离带、安全生产等公共区域的纠纷问题。

六、重要提示

因该矿始建于2016年,已投入建设,原矿业权人于2021年9月6日委托巴州华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矿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巴州华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编制的《资产评估报告》(华联〔2021〕第1-031号),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7日,原矿业权人位于和硕县乌什塔拉建筑用砂矿地上附着物、车辆和机械设备等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伍万叁仟陆佰壹拾元贰角玖分(¥9,253,610.29元)。竞买人对资产评估有异议的,可与原矿业权人自行协商,一旦报名参与竞拍,既视为认可该资产评估价值。原矿业权人以外的其他申请人竞拍取得出让资源的,需向原矿业人支付前期建设费用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伍万叁仟陆佰壹拾元贰角玖分(¥9,253,610.29元)后,方能提交“关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承担该采矿权的①普查报告、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③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④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与评审、⑤水土保持方案、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政府前期垫付编制的各类报告费用。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后10日内付清全部矿业权出让收益、政府前期垫付编制的各类报告费用及代理服务费;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后持《挂牌成交确认书》按要求与和硕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所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对不按期付清全部佣金或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除弥补挂牌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外,剩余部分上缴至委托方。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

(五)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资料。

(六)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 http://www.mnr.gov.cn

2.和硕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hoxut.gov.cn/。

3.《巴音郭楞日报》。

出让人: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代理机构: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华厦城市广场写字楼22楼

联系电话:0996-2685616

于女士 18509962201   曹先生 18609967700
        一、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png

                                           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