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养殖项目问题。2014年,乌什塔拉乡则格德恩呼都格村完成购买规定数量博格达绒山羊牲畜养殖项目,结余资金7万元,经口头请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办口头答应同意用于购买7万元扶贫骆驼,审计结果表明,乌什塔拉乡则格德恩呼都格村未收到上级部门批复的正式文件,购买扶贫骆驼牲畜养殖项目。
整改情况:乌什塔拉乡人民政府上报结余资金使用请示,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乌什塔拉乡则格德恩呼都格村将绒山羊项目结余资金7万元用于购买扶贫骆驼,扶持贫困人口增收的批复,同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做好项目规划及前期调研工作。
下一步工作: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查,将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塔哈其镇浩尧莫敦村大棚闲置情况的问题。2016年塔哈其镇浩尧莫敦村建设50万元设施农业大棚2座(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期间发现闲置状态。
整改情况:针对大棚闲置情况,因塔哈其镇浩尧莫敦村“两委”主要领导班子调整,尚未配齐的情况下,故未能及时对外出租。审计报告下发后,该村“两委”积极整改,现已对外承包3年,签订承包合同收取租金,发挥经济效益。
下一步工作:县审计局加大审计调查力度,及时发现扶贫领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审计整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全面主体责任、推进全面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的关键环节。审计监督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神圣职责,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实现全面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县审计局也将切实发挥审计整改的监督责任,与时俱进、敢于担当,共同构建高效、透明、公正的审计整改格局,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
和硕县审计局
2018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