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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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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和硕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实时进行调整、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和硕县教育网站(http:/demo.zlsj.com/xjhsedu/)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县政府办(信息化办公室)查阅(地址:) 领取。

一、信息公开范围

县教育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八类23项主要信息:

序号

本级目录分类

次级目录分类

分类号

1

机构职能

领导及其分工

1100

行政职能

1200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300

2

行政决策

教育发展规划

2100

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等

2200

3

政策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100

本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3200

4

行政职权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格认定

4100

民办教育办学审批

4200

5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责任及执法人员

5100

行政处罚

5200

6

社会服务

学校布局规划

6100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6200

招生信息

6300

人事任免、职称聘评

6400

社会资助、捐助、教育收费

6500

安全生产

6600

投诉举报

6700

7

工作动态

教育工作信息、图片信息等

7100

教育局政务公告、公示

7200

8

其    他

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8100

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

8200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 和硕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我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和硕县教育网站(http: demo.zlsj.com/xjhsedu/)上查阅该《目录》。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在县教育网站网上公开属于县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网址为http:/ demo.zlsj.com/xjhsedu /。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求职、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提出申请:

向我局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和硕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和硕县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我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我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教育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我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 demo.zlsj.com/xjhsedu /。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我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和硕县教育局(办公室)(名称)

办公

地址:

和硕县清水河北路宝鑫大厦

邮政

  编码:

841200

办公

时间: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3:30-19:30

夏季   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联系

电话:

0996-5622651

 传  真:

0996-5622651

电子

信箱:

hs2828@126.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5622651,传真:0996-5622651,电子邮箱:hs2828@126.com,办公地址:和硕县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841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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