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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按照和政办(2008)53号《关于开展和硕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和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和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二、和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 序号 |
索引号 |
单位 |
类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间 |
公开范围 |
公开程序 |
责任部门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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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排体系
1、公开内容:简要概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所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获取和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和硕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获取场所:
1、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xut.gov.cn
2、和硕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869号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夏季作息时间:9:30-13:30 16:00-20: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6-5622777
传真:0996-5622777
邮编:841200
3、和硕县档案馆
办公地址:和硕县清水河路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夏季作息时间:9:30-13:30 16:00-20: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6-5622671
邮编:84120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受理申请机构
和硕县公安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填写《和硕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县公安局行政办公室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也可通过县公安局行政办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含网上提交、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提交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县公安局的电子邮箱即可。
(2)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字样,邮寄至和硕县公安局。
(3)现场(含书面、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和硕县公安局行政办公室直接提交、提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
4、和硕县公安局依申请提供县公安局政府信息,除按国务院价格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除上述指定的公开信息获取场所外,一律不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四、和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和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行政办)
办公地址:和硕县公安局行政办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夏季作息时间:9:30-13:30 16:00-20: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6-5622777
邮编:84120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