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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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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实时进行调整、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和硕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网站(http://www.hsrsld.com.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县政府办(信息化办公室)查阅。
      一、信息公开范围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八类21项主要信息:
序号
本级目录分类
次级目录分类
分类号
 
1
          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
1100
领导成员及分工
1200
内设机构
1300
 
2
 
行政决策
年度工作安排
2100
重大工作部署
2200
3
政策法规
地方性法规
3100
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3200
 
4
 
行政职权
行政许可
4100
非行政许可审批
4200
行政处罚
4300
行政强制
4400
 
5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责任
5100
执法人员情况
5200
执法结果
5300
6
社会服务
社会保障
6100
劳动就业
6200
 
 
7
 
工作动态
年度工作目标
7100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7200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7300
随时发布的工作情况
7400
8
其    他
难以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8100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在县人事劳动局网站网上公开属于县人事劳动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网址为http://www.hsrsld.com.cn/。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求职、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提出申请:
    向我局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和硕县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我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我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我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hsrsld.com.cn/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
行政综合楼三楼
邮编
841200
办公时间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3:30-19:30
夏季   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联系电话
09965622328
传真
09965622328
电子信箱
bzhsrs@163.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5622328,传真:0996-5622328,电子邮箱:bzhsrs@163.com,办公地址: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邮政编码:841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