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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普通老师 【回复日期】 2008-8-11
【信件类型】  举报 【回复方式】 公开
【来信主题】  关于孙秀梅在马兰图书馆兼职
【来信内容】
县长您好:
我校教师孙秀梅这个学期因病在家休息.但她却在马兰图书馆兼职.违反了县政府文件的规定.希望严查,按文件精神处理.
【回复内容】
普通老师:您好
关于孙秀梅同志利用病休期间在外兼职一事,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孙秀梅同志的基本情况
孙秀梅同志一直在我校从事会计工作,2007年在“两基”迎检工作中负责A4经费指标及“普九”欠款清理工作,因过度劳累,曾先后三次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后经解放军546医院初步诊断为白细胞减少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短暂性脑缺血。2007年,孙秀梅同志利用暑假、寒假先后到乌鲁木齐兰州军区总医院、新疆建工医院进行诊治,但病情未见好转。为防止病情进一步复发、加重,同时,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2008年3月中旬,其本人向学校提出诊治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并报教育局审批后,批准其申请,同意将工作交接后,于4月份回家休养治疗。4月份孙秀梅去乌鲁木齐进行诊治,将中药拿回家进行休养治疗。
二、关于其病休期间在外兼职情况的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到,孙秀梅同志病休期间确实在马兰图书馆兼职(一周上两天班),上班原因是马兰部队为照顾随军家属,计划在7月份期间给一部分随军家属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但是需要对调动人员进行试用,孙秀梅同志为了能顺利办理调动,在未告知学校的情况下,到马兰图书馆工作(为试用期)。
三、处理意见
通过调查,孙秀梅同志利用病休期间在外兼职一事确实存在,本人对此事也予以认可,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在调动手续未办理前,要求其今年9月份回学校上班,并不得在外兼职。处理意见已通知本人。



和硕县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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