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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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8-01-11 00:00:00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索取号 | JE005-8100-2018-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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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汇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和硕政府网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2条。
二是每月公开我县42个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
三是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全面梳理委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制定并公开《发改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硕发改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收费性质等信息。
2017年,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
2018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委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发布发展改革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和硕县发改委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