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和硕县三季度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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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09-30 20:47:54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个体 工商户 |
索取号 | JE050-4900-202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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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和硕县三季度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资金7.18万元,按照复工复产相关文件,现将有关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对和硕县2020年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查意见,结合我县个体工商户贷款实际情况,按季度足额、及时拨付至个体工商户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拨付至贷款经办金融机构。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安排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资金7.18万元(三季度)。已于2020年9月30日支付个体工商户主管部门(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人员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6--5626603 0996--562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