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硕政办发〔2020〕3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0-12-21 11:25:54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索取号 | JE001-2200-2020-000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制权威和统一,根据《关于开展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20〕17号),县人民政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200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9件,清理结果已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关于对残疾人实行十三项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政发〔2009〕4号)等3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废止《关于转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全县农村领取光荣证单(双)女户家庭拓展免费生殖健康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政发〔2009〕93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
三、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废止后需要重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请相关部门尽快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1件)
2.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文件下载: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1件).xls
失效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