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崔鹏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硕政任〔2021〕1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1-11-01 21:52:50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人事任免 |
索取号 | JE001-6100-202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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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委建议,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1年10月28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崔鹏亮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
王启龙同志任县供销社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朱文君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刘越同志任县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达娃加甫同志任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巴英星同志任县公安局苏哈特派出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李维涛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队长;
于婷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庞迎春同志任县妇幼保健和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免去:
雷勇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返回);
孙雪峰同志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