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1〕53号)文件精神,和硕县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7万元。通过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在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内筛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四个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实施单位: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监督电话:0996—5622061
附件:和硕县委统战部“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实施项目表.pdf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2年3月25日
信息标题 | 关于和硕县统战部(民宗局)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 资金项目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2-03-26 12:56 |
发布机构 | 县民宗局 | 载体类型 | |
关键字 | 索取号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1〕53号)文件精神,和硕县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7万元。通过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在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内筛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四个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实施单位: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监督电话:0996—5622061
附件:和硕县委统战部“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实施项目表.pdf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