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关于调整和硕县城镇供水价格的通知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3-08-18 19:43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1020

关于调整和硕县城镇供水价格的通知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点击数:

和硕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根据《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硕政常发〔20238文件精神,现就城镇供水价格通知如下:

一、目前我县城镇自来水供水使用地表水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51724“一、1.城市()的公共自来水水资源费标准。区地表水标准为0.05/立方米的规定。”对城镇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将地表水水资源费0.05/立方米纳入城镇供水水价。调价后生活用水水价1.85/立方米;商业、工业用水2.05/立方米;建筑用水2.25/立方米;特服行业用水5.05/立方米;绿化、消防用水0.55/立方米。

二、以上水价自202391日起执行。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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