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3-11-20 11:55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1520

和硕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点击数:

为落实水利部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健全山区河道防洪责任体系,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新水办2023]238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和硕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和硕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和硕县水利局代章)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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