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和硕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的通知,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轻度、中度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影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环境空气污染物共6个基本项目,分别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目前,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是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O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中规定,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为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无单位物理量),AQI数值越大说明空气污染越严重。当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单项污染物为首要污染物;当AQI在101至150之间,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当AQI在151至200之间,为中度污染,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二、方案出台的目的
为有效应对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完善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三、方案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和硕县建成区轻、中度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不适用于重度污染天气和沙尘天气应急工作。
四、轻度、中度污染天气的响应条件
根据和硕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数据及实时空气质量数据,将污染天气应急等级分为Ⅲ级、Ⅱ级、Ⅰ级。
Ⅲ级: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累计值达到80且连续3小时超过100,或未来三日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警预报数据最小值超过80。
Ⅱ级: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累计值达到100且连续5小时超过150,或未来三日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警预报数据最小值超过100。
Ⅰ级: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连续24小时超过150,或未来三日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警预报数据最小值超过150。
五、污染天气措施
根据《和硕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具体要求,分类实施。
原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和硕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