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级共下达和硕县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41万元,共实施项目10个。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2025年度,上级共下达和硕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批次,资金总额2210万元,共实施项目7个。分别为:
(一)到户产业奖补项目,投资资金535万元。
(二)和硕县辣椒精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建设项目,投资资金190万元。
(三)和硕县国都生猪屠宰加工设备购置项目,投资资金535万元。
(四)曲惠镇老城村红蝶谷景区旅游产业发展建设项目,投资资金664万元。
(五)和硕县蛋鸡饲养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投资资金193万元。
(六)塔哈其镇浩尧尔莫敦村大棚建设项目,投资资金93万元。
(七)和硕县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投资资金624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2025年度,上级共下达和硕县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批次,资金总额707万元,共实施项目5个。分别是:
(一)到户产业奖补项目,投资资金20.9万元。
(二)和硕县蛋鸡饲养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投资资金309万元。
(三)和硕县扶贫特设岗项目,投资资金226.8万元。
(四)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包尔图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投资资金120万元。
(五)和硕县雨露计划职业技能教育补助项目,投资资金30.3万元。
截至目前,10个项目均已完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硕县纪委监委:0996-5622345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0996-5611355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