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第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公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3-10-11 17:57
发布机构 有效性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1404

和硕县第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点击数:

202371日至930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组织开展第季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监管对象6家,其中一般监管对象6家,无特殊监管对象,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1、2023年和硕县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2、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抽查情况信息公开表

2023年和硕县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

二季度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实施方案》《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2023年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计划》及《2023年巴州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和硕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刘思军           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布荣巴特尔     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李雷             二级主办

郭子花                 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室,办公室主任由布荣巴特尔兼任。

二、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安排、协调和督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三、抽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将全部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纳入检查计划中,合理设置重点、一般、特殊监管对象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工作对象为已纳入县环保系统数据库的所有监管对象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审批建设项目,重复投诉举报企业纳入抽查对象名录,结合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

四、抽查事项

重点对被抽查单位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

五、时间安排

(一)根据确定的《自治州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部门协同平台”。

(二)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适时采用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每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场环境监察报告、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等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检查资料归档工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前在网站上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引导企业守法

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引导企业生态环境守法的指导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引导企业守法,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度。

(二)强化属地管理,规范执法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执法资源,严格遵照环境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环境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执法检查调查询问笔录》。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报告等相关文书和现场图片、后督查资料等档案资料。

(三)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诚信档案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适时组织中期督察和后督察,确保督促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符合移送条件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黑名单”制度,探索企业信用等级和抽查比例、频次挂钩机制,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增强随机抽查威慑力。

(四)加强保密工作,严守纪律红线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六项禁令”等相关规章制度,严守纪律红线。

公开时间:现场抽查工作开展前

二、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及抽查人员情况。(详见表1和表2)

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

2023年10月11日

1  2023年第三季度和硕县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序号

检查地区

检查对象名称

检查对象类型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备注

1

和硕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巴州石油分公司和硕盛达加油站

一般监管对象

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7月14日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2

和硕县

和硕县鑫泰地膜滴灌带厂

一般监管对象

水、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7月14日

未发现问题

3

和硕县

和硕县清州屠宰厂

一般监管对象

水、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8月15日

未发现问题

4

和硕县

和硕县国忠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水、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8月8日

未发现问题

5

和硕县

巴州再生源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水、气、固废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9月26日

未发现问题

6

和硕县

和硕县腾飞塑料颗粒加工店

一般监管对象

水、大气污染防治抽查事项

2023年9月13日

未发现问题


报说明:

1.检查对象类型: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事项:依据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

3.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

2  2023年第三季度和硕县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检查人员

所在单位

科室

职务

执法证号

检查时间

1

布荣巴特尔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

监察大队

副局长

31070815002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

2

郭子花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

监察大队

科员

31070815003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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