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海龙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年来,我自觉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提升自身法治理论素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审计理论知识的学习领会,一边学习一边思考,从而使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使自身的业务素质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发展需要。
(二)强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带头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新条例、新准则法治讲座,委派业务骨干4人赴南京审计大学参加相关业务知识、法治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局党组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教育,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维护审计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审计的意识。利用审计监督,大力开展审计法规宣传活动。审计项目进点时,召开由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见面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权限等进行宣传,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并举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三)严把审计质量,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一是做好审前控制。在源头上确保各项内控制度与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确保审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素质与审计执法要求相适应。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确保审计项目计划宏观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加强审前调查研究,确保审计方案重点突出,具体的审计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明确。二是做好审中控制。严格执行审计执法责任、执法公示、复核、审计业务会议等多项制度,细化审计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严把质量关口。狠抓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关键环节的审计质量控制,注重对每个项目、每个报告、每份资料的审核把关。狠抓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落实,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民生项目等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及时发现解决审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做好审后控制。进一步落实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检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制度,把审计执法责任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执法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向社会公布审计举报电话,对审计意见采纳、审计决定落实、执法人员依法审计等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四是严格执法把关。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均进行质量检查和项目审理,及时纠正审计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审计结论文书、审计业务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推进审计依法公开,严格依法审计。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完善政务公开栏的内容,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审计人员工作守则、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审计工作纪律上墙,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沟通,及时报送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及汇报相关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与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将带领全局审计人员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保证审计项目质量。在揭示问题时,要在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制定2024年审计计划,扎实开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工作,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专项资金审计,通过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和依法履职。
(二)进一步做好审计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业务培训、座谈讨论,开展经验交流,组织审计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审计水平和执业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审计工作依法独立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知识培训。拟定法治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审计业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学习,把学法和审计业务学习结合起来,采取座谈会、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相关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审计干部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