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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关于和硕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文件编号 硕财发(2018)15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18-12-20 11:42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载体类型 其它
关键字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索取号

关于和硕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20日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及自治州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和硕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1 3 3 改革开放”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和硕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统筹谋划和硕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路径和制度体系。既聚焦解决当前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又着眼建立健全有效的长效机制;既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新政策、新项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又兼顾延续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治区党委“1 3 3 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动预算绩效公开,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坚持权责对等、约束有力。建立责任约束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坚决查处不作为行为,严格落实问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调动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工作目标
    和硕县各预算单位从2019年起全面推行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政府预算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体系及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共享利用,在自治州绩效管理应用平台建立完善的基础上,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全方位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对象包括:和硕县政府收支预算、各预算单位整体预算、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
    (二)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实施过程按照:立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申请预算设定绩效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形成完整管理闭环。
    (三)全覆盖绩效管理。绩效管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将其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纳入绩效管理。
    四、工作任务
    同步实施政府收支预算、部门整体预算、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开展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具体是:
    (一)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预算编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二是建立和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具体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制度对评价工作的引导和推进作用;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依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办法,制订相对规范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
    (二)加强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和硕县各预算单位要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及和硕县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形成绩效评估报告。绩效评估报告作为部门单位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审核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估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全面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各部门单位申请项目支出预算(含部门预算安排和年中追加)时要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共性指标框架,逐项设置绩效目标,随预算申请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无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不安排预算。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随预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随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由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设定,随资金拨付文件同步下达。
    (四)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完善评价指标,对绩效指标体系开展系统性归纳、修订、补充和设计,基本形成涵盖各类项目支出,符合项目目标要求,突出项目绩效重点,细化、量化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绩效指标;二是完善评价指标的标准,加强各类标准值的收集和整理,初步形成重要领域的重点项目支出的评价标准;三是完善评价指标权重设置,选用各种科学的方法,合理设置权重分值,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实现州、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共建共享。
    (五)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各部门单位负责按月对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监控结果报县财政部门。以每年6月底为节点,各部门单位要对本部门单位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监控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审核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监控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六)做好绩效预算评价。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各部门单位要完成当年本部门单位整体绩效、各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县财政局审核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确定评价等级,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每年11月10日前,全县各部门单位总结本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11月25日前,县财政局汇总各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并上报州财政局。
    (七)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2019年起,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进行报告,并逐步建立预算绩效问责机制;财政部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县人民政府收支预算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将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一律消减或取消。建立考核和评价结果的通报制度,并逐步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逐步建立激励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和激励。
    (八)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逐步建立预算部门单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绩效跟踪和绩效后评价相结合、资金评价与政策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合理性;科学合理地运用不同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一般要求,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建立再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情况委托第三方对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选择若干项目进行再评价。
    (九)加快预算绩效信息系统建设。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强化对现有预算绩效管理数据的整合和建设力度,将预算绩效管理流程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绩效预算的管理,对没有绩效目标的项目无法进入指标分配、支付管理各个环节,针对各项目实际建立信息共享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联网和数据共享,促进和硕县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五、职责分工
    (一)县人民政府
    1.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本级各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2.负责县级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
    (二)县财政局
    1.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协调推进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3.执行自治州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制定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
    4.审核部门单位重大项目评估结果、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结果、绩效自评报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各部门单位
    1.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承担本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2.执行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
    3.负责对本部门单位新出台支出政策、项目进行事前评估; 制定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目标监控、项目支出预算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算绩效工作机制,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制度办法,确保绩效管理贯穿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深度嵌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管理力量,充实绩效管理人员,加强绩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各部门单位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履行绩效主体职责,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
    (三)严格监督问责。审计机关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把重大政策实施成效、支出绩效和绩效责任作为财政监督和审计的重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部门单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由财政部门提请县人民政府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度缓慢、成效不显著的,自治区财政厅将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四)加大信息公开。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信息公开,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各部门单位负责将批复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部门预决算同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政策培训和宣传。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传播媒介,宣传绩效管理理念和政策,营造全面绩效的工作氛围。注重政策培训,财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培训,特别是针对基层单位业务骨干的培训,全面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绩效理念。
 

 

 

                                                                                      和硕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