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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2025年)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9-03 19:37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1202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2025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点击数: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2025年)
序号 实施主体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备注
1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利用与保护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土地用途是否经批准且符合规划;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行为;是否按批准面积、四至范围使用土地;是否存在低效利用、闲置土地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五十一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2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检查 行政检查 是否持有效采矿、勘查许可证、按许可内容施工;是否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指标达标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3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建设项目是否取得规划许可,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 是否存在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建、扩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
4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检查 行政检查 测绘单位资质是否有效,项目是否备案;测绘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建立测绘成果保密制度,是否非法提供、使用涉密测绘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5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检查 行政检查 是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按方案开展治理,是否足额计提基金;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措施是否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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