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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四乱”等问题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司法局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

二、线索受理范围

(一)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1.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

2.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

3.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二)聚焦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

1.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

2.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3.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

4.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聚焦整治执法“四乱”问题

1.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2.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3.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4.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四)其他问题

1.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2.违反执法规范要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问题。

3.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

4.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三、线索反映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向和硕县司法局0996-5610725进行电话投诉举报,详细说明问题线索情况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问题。

2.投诉举报邮箱:hyfzxbgs@163.com

3.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石材大道873号,邮编:8412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1.受理范围说明。本次专项整治仅受理上述征集范围内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事项,不予受理。

2.权益保护说明。对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举报责任说明。反映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主体、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虚构线索、夸大事实,严禁恶意举报。对谎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和硕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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