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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关于开展城区公园、道路及居民小区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5 来源: [打印]

广大居民、各商户:

为扎实推进我县绿化、物业一体化管理工作,巩固城区绿化建设成果,有效防范和遏制园林植物病虫害滋生蔓延,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优化城市市容风貌,切实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根据季节性绿化养护工作安排,我单位将对全县城区公园、市政道路绿化带、各居民小区公共绿化区域开展常态化病虫害集中防治作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4日开展阶段性病虫害防治作业,常规作业时段为每日上午8:30—13:30、下午16:30—20:30。如遇雨天、大风、高温等恶劣天气,作业时间将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二、作业范围

全县城区各类城市公园、市政道路行道树及绿化带、居民小区等所有公共区域绿化植被、乔木、灌木及草坪。

三、防治方式

本次病虫害防治采用低毒、环保、合规的园林专用杀虫、杀菌剂,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科学配比。通过机械飞机喷洒、人工喷施、树木注干等规范方式开展消杀作业,重点防治蚜虫、蚧壳虫、红蜘蛛、天牛、叶斑病、白粉病等春夏高发病虫害,精准遏制病虫害扩散,保障绿化植被健康生长。

四、温馨提示

1.消杀作业期间,喷洒区域会产生轻微药雾及气味,请广大居民、商户及时关闭房屋、商铺门窗,做好室内通风防护。

2.作业时段内,请勿携带老人、儿童在绿化作业区域逗留、玩耍、踩踏绿植,禁止触摸、攀爬施药树木及绿化设施。

3.请妥善看管家禽、宠物,严禁宠物进入消杀区域接触、啃食绿植,避免造成不适影响。

4.作业药剂符合城市绿化安全使用标准,对人体、环境风险极低,广大居民无需过度担忧。

5.病虫害防治属于常态化绿化养护工作,后续将根据植被生长情况及病虫害滋生态势开展常态化补防作业。若发现绿化植被病虫害异常情况,可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反馈。

五、工作说明

我县持续抓实绿化养护、环境整治、设施维保等基础工作,常态化开展绿化病虫害防治、环境卫生提质等专项工作,全力为辖区群众营造整洁、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知。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硕县绿丰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巴州泓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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