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鲁木齐天山区等2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5 来源: [打印]
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拟于5月21—27日对乌鲁木齐天山区等21个县(市、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查内容
社会认可度调查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了解公众对其所在县(市、区)学前教育认可度情况。
二、调查对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幼儿园园长、教师、学生家长等。调查对象以学生家长为主。
三、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问卷分为A卷(调查学生家长等)和B卷(调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C卷(调查园长、教师),分别对不同对象进行调查。
四、调查数量
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的数量按县常住人口的1‰确定。常住人口在20万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为200份;常住人口在20-40万人(不含40万)的县为300份;常住人口在40-60万人(不含60万)的县为500份;常住人口在60-80万人(不含80万)的县为700份;常住人口在80-100万人(不含100万)的县为900份;常住人口在100以上的县为1000份。每个受检县各类样本分布情况参见下表。
受检县公众认可度调查样本分布情况
样本类别 |
建议样本量 (按常住人口规模计算) |
|||||
|
20万人以内 |
20~40万人 (不含) |
40~60万人 (不含) |
60~80万人 (不含) |
80~100万人 (不含) |
100万以上 |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
10 |
15 |
25 |
35 |
45 |
50 |
园长 |
10 |
15 |
25 |
35 |
45 |
50 |
教师 |
40 |
60 |
100 |
140 |
180 |
200 |
家长 |
140 |
210 |
350 |
490 |
630 |
700 |
总计 |
200 |
300 |
500 |
700 |
900 |
1000 |
说明:划分依据来源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采用扫二维码进行填答的方式,为防止无效问卷过多,具体操作时,具体数量由专业机构进行后台进度查看,直到满足样本数量需求。
五、操作流程
1.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采用二维码方式。
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问卷调查主要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的相关专业机构对即将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县(区、市)通过网络调查的方式进行,在县(区、市)政府、县(区、市)教育等网站以网页飘窗方式投放问卷二维码。必要时,可在幼儿园门口张贴问卷二维码。
2.如需要,督导评估组可在实地检查期间,通过现场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进行社会认可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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