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5 来源: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和硕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邀请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提出意见,力求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行广泛征求。
一、报告索取途径
1、电子版报告:公众可通过此链接查看电子版报告,https://docs.qq.com/pdf/DUndsT2ZTZWVaSHpB。
2、纸质版报告: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通过此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和硕县经济开发区清水河综合工业园区
联系人:刘越
电话:18935758625
邮箱:285850783@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18号生地所大楼1007室
联系人:罗工
电话:15160906602
邮箱:32952941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共10个工作日。
和硕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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