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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硕县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依法确认成果报告》公示意见征求稿

发布时间:2026/09/14 来源: [打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国有农用地集中整治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根据自治区、自治州《2026年深入推进国有农用地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化解土地权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晰权属、规范管理、盘活资源、保障权益,我县依法依规开展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授权确认工作。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4日

意见反馈邮箱:hsxzrzyj5622342@163.com

附件:和硕县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依法确认成果报告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4日

 

 

 

和硕县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依法确认

成果报告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2026年深入推进国有农用地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规范村集体使用国有土地管理、化解土地权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晰权属、规范管理、盘活资源、保障权益,我县依规开展村集体长期使用国有土地授权确认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工作成果及相关情况报告。

一、工作背景及总体原则

2025年,自治区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将依法收回的国有农用地,专项用于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或分配给无地、少地的村集体成员开展承包经营。针对国家所有、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农村土地,需由县级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联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实地核查、范围核实,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由属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依法依规组织土地发包工作,且土地发包所得收入统一纳入农村集体财务核算体系,规范开展收益分配。同时,国有农用地划转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各项工作,需严格遵照《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要求有序推进,全程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村集体及农民合法权益。

2025年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为村集体使用国有农用地进行确权登记的请示》,会后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遵循“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原则,主动对接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历史档案、规划数据、权属资料等信息实时互通。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争议问题,要联合开展会商研判,提出解决方案,避免推诿扯皮。要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确权登记成果长期有效、可追溯。

受历史政策演变、乡镇区划调整、企业体制改革、国有闲置资源移交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县部分村集体长期实际管护、使用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此类土地主要用于建设村级公益设施、完善乡村公共配套以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乡村建设和集体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从管理现状来看,该类土地普遍存在产权权属界定模糊、用地审批手续不完善、资产台账建立不规范、盘活利用渠道受限等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土地规范管理和村级资产提质增效。

为彻底破解国有土地管理难题,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管控、充实壮大村级集体资产、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我县立足辖区土地使用实际,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规范长效”的核心原则,严格执行“乡镇全面摸底、实地核查核验、多部门联合审核、社会公示无异议、政府最终确认”的标准化工作流程,扎实推进国有农用地授权确认各项工作,目前全县国有农用地授权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有效理顺了国有土地权属关系,夯实了乡村发展资产基础。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县摸底排查

结合2025年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国有农用地管理及农村集体土地清理“回头看”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摸底数据,我县坚持全域覆盖、摸清底数的工作思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辖区内村集体长期管护、使用的国有土地开展拉网式逐宗排查。重点核查每宗土地的地理位置、实测面积、土地地类、使用年限、现状用途、管护责任主体及历史形成原因等核心信息,全面梳理土地使用基本情况。同步建立村级明细清单、乡镇汇总台账,层层压实摸排责任,确保排查无死角、信息无遗漏,精准掌握全县村集体使用国有土地底数,为后续规范处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地核查确权

为精准厘清土地权属、规范用地管理,我县结合现有地籍档案、历年土地调查成果、历史备案资料等原始资料,对摸排梳理的国有土地逐宗开展权属溯源和用地合规性核查。全面核查土地使用历史沿革、审批流程、使用现状等关键内容,精准甄别土地使用不同情形,分类区分权属争议地块、手续存在瑕疵地块、合规正常使用地块,针对性制定差异化处置方式,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有效化解土地权属不清、手续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实地勘界测量

依托专业测绘技术力量,对排查梳理的全部地块开展实地精准勘界测量工作。严格按照土地测绘相关规范标准,逐宗核定土地四至边界、实际占地面积、地类属性,精准校正原有台账数据偏差,补齐土地空间信息短板。通过实地勘界确权,全面核实土地真实现状,精准锁定地块权属范围和实际用地信息,确保土地数据真实准确、边界清晰明确,为权属确认、清单建档、规范管理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四)公开公示确认

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落实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严守法定工作程序。对经摸底排查、实地核查、勘界测量后的土地清单信息,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常态化公示,明确公示期限、公示内容,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程做好群众咨询解答、异议收集核实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地块正式纳入国有土地授权确认范围,全面保障工作成果客观公正、工作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护群众和集体合法权益。

(五)乡镇初审核查,部门联审确认

各乡镇对各村上报宗地及“四议两公开”资料进行初审,核实地块真实性、程序合规性。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地籍数据、历史档案、规划管控要求,逐宗开展权属核查、合规性审查,形成部门联审意见。

(六)规范建档建库

坚持规范长效、动态管控的工作原则,全面做好工作资料归集整理与成果固化。严格实行“一宗一档”管理模式,逐地块归集摸排资料、测量数据、核查记录、公示材料、审批文件等全套资料,建立完整规范的地块档案。同步搭建全县村集体使用国有土地动态管理台账,实现土地信息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全程可查、全程可溯、规范可控,构建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国有土地管护机制,持续夯实乡村资产规范化管理基础。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6.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2次会议通过);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授权确认核心成果

经核查、联审、公示及乡(镇)政府复核确认和上报。本次共授权确认6个乡镇、25个村,1253宗地,国有农用地总面积41130.54亩。其中:国有耕地38524.91亩、国有园地2605.63亩、国有草地0亩、国有林地0亩。

乌什塔拉乡本次授权确认8个村社区,351宗地,国有农用地总面积9008.36亩。其中:国有耕地8744.28亩、国有园地264.08亩、国有草地0亩、国有林地0亩。

曲惠镇本次授权确认3个村,361宗地,国有农用地总面积5914.38亩。其中:国有耕地5820.13亩、国有园地94.25亩、国有草地0亩、国有林地0亩。

塔哈其镇本次授权确认6个村,189宗地,国有农用地总面积6861.03亩。其中:国有耕地5818.01亩、国有园地1043.02亩、国有草地0亩、国有林地0亩。

乃仁克乡本次授权确认5个村,174宗地,国有农用地总面积14933.18亩。其中:国有耕地13728.9亩、国有园地1204.28亩、国有草地0亩、国有林地0亩。

苏哈特乡本次授权确认2个村,174宗土地,国有农用地总面积4010.45亩。其中:国有耕地4010.45亩、国有园地0亩、国有草地0亩、国有林地0亩。

新塔热乡本次授权确认1个村,4宗地,国有农用地总面积403.14亩。其中:国有耕地403.14亩、国有园地0亩、国有草地0亩、国有林地0亩。

一是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所有确认地块均严格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全程完成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及决议、结果双公开流程,各类会议记录、表决台账、公示佐证资料完整齐备,全程留痕、公开透明,所有工作成果程序合法、真实有效。

二是土地权属清晰明确。依法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国有土地合法使用主体,全面厘清土地权属边界、使用范围与权责界定,彻底化解了长期以来村集体国有土地权属模糊、手续缺失、溯源困难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不动产确权登记提供合法依据。

三是集体资产有效壮大夯实。本次授权确认的国有土地全部由村集体无偿合规使用,有效扩充村级存量资源资产规模,全面保障村级公益设施建设、基础民生配套、集体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提质筑牢资源根基。

四是用地管理秩序规范有序。严格明确土地用途管控标准和村级管护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国有土地无序使用、闲置浪费、违规建设、私自流转等问题,全面规范基层国有土地日常管护和使用秩序,实现国有资源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五是资源盘活渠道全面畅通。经本次授权确认、权属明晰、程序合规的国有土地,可依法依规开展闲置整治、设施配套完善、村级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有效激活乡村存量资源动能,为全域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用地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宗地历史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溯源取证难度较大。

(二)部分村级土地盘活利用方式单一,低效闲置问题仍然存在。

(三)基层常态化巡查、用途管控、动态更新的长效监管机制仍需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巩固民主决策成果,完善档案归集。全面整理各村“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表决台账、宗地核查资料,统一归档留存,确保每宗土地程序合规、资料齐全、成果稳固。

(二)严格用途管控,压实两级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禁违规改变用地性质、违规建设、私自流转。压实乡镇监管、村级主体责任,实现常态化监管。

(三)盘活存量资源,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各村依托已确权国有土地,因地制宜发展集体产业、公益配套、闲置整治项目,健全收益机制,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四)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动态台账、年度复核、常态巡查制度,凡是今后涉及村集体国有土地调整、利用、处置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和硕县拟申报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国有农用地统计表

单位:个,亩

乡镇

村(社区)

农用地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备注

乌什塔拉乡

拥军社区

43.59

43.59

0

0

0

 

沙井子村

826.66

826.66

0

0

0

 

大庄子村

975.62

975.62

0

0

0

 

塔拉村

1083.79

983.75

100.04

0

0

 

大湾村

1619.89

1619.89

0

0

0

 

硝井子村

1370.78

1370.78

0

0

0

 

则格德恩呼都格村

2521.01

2406.92

114.09

0

0

 

红星村

567.02

517.07

49.95

0

0

 

曲惠镇

老城村

3595.05

3500.8

94.25

0

0

 

榆树园村

798.31

798.31

0

0

0

 

冬都呼都格村村

1521.02

1521.02

0

0

0

 

塔哈其镇

古努恩布呼村

697.97

593.97

104

0

0

 

阿尔文德尔文村

582.91

482.91

100

0

0

 

查干布呼村

1811.83

1714.06

97.77

0

0

 

祖鲁门苏勒村

561.97

428.97

133

0

0

 

浩尧尔莫墩村

2679.35

2592.1

87.25

0

0

 

小康社区

527

6

521

0

0

 

乃仁克尔乡

包尔图村

370.15

140.15

230

0

0

 

艾迪恩阿门村

890.56

544.56

346

0

0

 

本布图村

1141.98

867.98

274

0

0

 

乌勒泽特村

3912.82

3558.54

354.28

0

0

 

艾勒斯特村

8617.67

8617.67

0

0

0

 

苏哈特乡

苏哈特村

534.46

534.46

0

0

0

 

肖然托勒盖村

3475.99

3475.99

0

0

0

 

新塔热乡

布茨恩查干村

403.14

403.14

0

0

0

 

6个乡镇

25个村社区

41130.54

38524.91

2605.63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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