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5年中央、自治区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州级配套资金实施项目6个,涉及资金1965万元。
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和硕县蛋鸡饲养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购买蛋禽养殖生产线设备3套,其中:成年蛋禽养殖设备流水线2套,幼禽养殖设备流水线1套。
2.资金来源及规模:5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9万元)
3.实施期限:2025年7月—12月
4.实施单位:乃仁克尔乡人民政府
5.责任人:刘楠、青格勒
二、塔哈其镇浩尧尔莫敦村大棚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建设大棚3座,长180米、宽度12米、高4.5米并配套水电等附属设备设施
2.资金来源及规模:93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3万元)
3.实施期限:2025年7月—12月
4.实施单位:塔哈其镇人民政府
5.责任人:侯迅、乔龙巴图
三、和硕县新投绿环特色辣椒制种项目
1.建设内容:购置精量播种机、基质灌装机、温室农机、水肥一体、温室自走式喷淋、监测、自动卷帘、制种温室自动放风系统、制种和新品种试验温室电加温等设备。
2.资金来源及规模:50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资金500万元)
3.实施期限:2025年7月—12月
4.实施单位:乌什塔拉乡人民政府
5.责任人:杜劲明、马琳
四、和硕县场繁户养项目
1.建设内容:购置生产母羊900-1000只,每只平均重量50公斤(一级母羊)。
2.资金来源及规模:45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资金450万元)
3.实施期限:2025年7月—12月
4.实施单位:苏哈特乡人民政府
5.责任人:蒙强、樊根生
五、和硕县阿力木肉牛养殖项目
1.建设内容:购置育肥牛(按照每头活牛称重300公斤,每公斤30元)280头左右,购置生产母牛(按照每头活牛称重300公斤,每公斤25元)65头左右。
2.资金来源及规模:30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
3.实施期限:2025年7月—12月
4.实施单位:塔哈其镇人民政府
5.责任人:侯迅、乔龙巴图
六、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包尔图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计划在包尔图村老居民区(民宿区)附近凿一口井取水井深控制在350米左右,配套建设井房、安装潜水泵、铺设100米的给水管道以及配套相关设施。
2.资金来源及规模: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
3.实施期限:2025年7月—12月
4.实施单位:乃仁克尔乡人民政府
5.责任人:刘楠、青格勒
附件:和硕县2025年中央、自治区、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