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号 |
(硕)应急不罚〔2023〕1 号 |
处罚名称 |
和硕龙投矿业有限公司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 |
处罚类别 |
不予罚款处罚 |
违法事实 |
2023 年 8 月 17 日,和硕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和硕龙投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石材加工厂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持有但未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
处罚结果 |
不予罚款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和硕龙投矿业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15日 |
结案日期 |
2023年9月16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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