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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2-21 12:55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237

和硕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点击数:

根据县委、县全面依法治县办《和硕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的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政工作,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等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建设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县委有关推进依法治县的精神,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调整完善局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带头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治课,扎实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管理经济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观点,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促进县域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以及凭借召开全体会议的契机,在会议上带领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政府会计制度》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内容,使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自觉守法。

(二)找准财政定位,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督促指导预算单位编制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逐一审核,实现目标编制率1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制度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复查,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对29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复查,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对3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进行检查,开展代理记账专项整治,对7家代理记账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对3家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预算法。一是切实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县人大报告工作;二是接受舆论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全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情况。全县共91个部门单位公开2023年预决算,做到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时间集中、内容详实清晰。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全面实行绩效评价,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普法深度融合。按照普法任务清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服务单位、企业的法律政策需求,重点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普及宣传和政府会计制度、部门预算编制、部门绩效评价管理等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推动普法与财政工作有机融合。为确保各乡镇、县直各预算单位“数字财政”系统“用得好、用得上”,我局共组织2批次对预算单位的集中业务培训,并通过制作演示视频广泛宣传解读有关政策文件和操作要点。

(五)提升执法水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局内16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执法资格人员参加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扩展普法教育实践,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企业宣讲、政府采购专题业务培训、金融反诈知识宣传等多次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惠民、惠农、惠企财政政策法规。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学法有待进一步提升。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碎片化学习较多,精研深思较少,导致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对财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有较为深入的理解,但站在全县整体上去考虑问题的法治素养能力还不足,面对单一财政工作能较好运用法律法规,但面对复杂多样的问题会感到知识理论储备不足。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强化。因业务工作比较繁重等原因,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的广度和深度有限,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强。部分普法内容较为单一,没有结合具体案例、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法律宣传,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思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必修课,以真抓实干为导向,强化法律理论学习,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强力推进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财政监督,提高法治水平。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对财政工作整体规范的支点效应。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涉农涉企及重点民生资金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财会监督。

(三)提升普法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扎实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把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制定完善学习教育、工作落实、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等各项规章,为普法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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