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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3-06 11:32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136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6日 点击数: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实现依法科学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函〔2017150号)等法律法规,围绕2024年度和硕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执法装备、人员实际,特制定《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州党委政府、和硕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筑牢执政为民的生命线,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为和硕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2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杜绝重复执法,实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全系统执法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步调一致的执法格局。

3客观公正、处罚适当。正确适用法律,推行阳光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加大高危企业、事故企业、严重违法企业、拒不整改隐患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编制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科学指导和硕县应急管理局规范细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管执法检查缺位、错位;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突出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适当处罚;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检查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查出的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中的杀手锏作用,强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执法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及测算说明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后,现有持证的实际从事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5名。2024年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1225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

我局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日期365天减去法定节假日120天(365-120)日×5人,共1225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1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按3年我局平均数测算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

2、事故调查处理:30个工作日

3、举报查处:30个工作日

4、联合执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30个工作日

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0个工作日

6、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7、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90个工作日

以上7条所列的其他执法工作日21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595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往年平均水平测算如下:

1、值班值守工作平均每周每人值班15×52=260

2、培训、学习、会议、参加党群活动每周平均1天

5×52=260

3、年休假、病假、事假每人每年15日,5×15=75

非执法工作日共计595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420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我局执法检查工作日:1225210595=420

执法检查工作日共计420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检查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024年属于我单位管辖领域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74家,其中非煤矿山30家,(包含所有基建、生产矿山),其中露天矿山22家、地下矿山2家、尾矿库1家、砂石料5家、危化生产企业1家、加油站17家、重点监管的工贸企业(规上企业或者涉及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点工贸企业)21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1家,临时零售店4家

(一)重点检查安排(确定性检查74家次

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去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存在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况综合分析,并结合本局年度工作重点,拟在2024年度组织开展以下重点监督检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执法检查30家

重点区域:乌什塔拉乡、乃仁克尔乡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负责人:丁立博

时间安排:202412月30日前

2、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执法检查18家

重点区域:特吾里克镇、开发区多式产业物流园、乌什塔拉乡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人:雷新喜

时间安排:202412月30日前

3、工贸行业企业监管执法检查21家

重点区域:特吾里克镇、乌什塔拉乡、经济开发区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人:刘志刚

时间安排:202412月30日前

4、烟花爆竹零售店(5家

重点区域:特吾里克镇、乌什塔拉乡

重点单位:见附件1

计划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人:雷新喜

时间安排:202412月30日前

)一般检查安排(双随机抽查6家次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和硕县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监管特点,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下列行业领域开展一般检查:

2023年受到行政处罚的直管领域企业11

抽查数量:6

负责人:刘志刚、雷新喜、丁立博

时间安排:202412月30日前

(二)执法检查次数及年度占比

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企业除检查外,还需要对发现隐患和问题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闭环销号;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案件进行办理,处罚完毕进行结案、成卷、归档;每次执法行动必须至少2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家企业完整的执法检查至少5个工作日以上,2024年全年我局执法检查工作日420安排检查80(次),其中确定性检查74(次),占计划的92.5%双随机检查(含暗查暗访)6(次),占7.5%。

、执法检查方式方法

(一)检查方式:以日常执法、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为主要形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方法: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账;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果。根据检查需要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计划。执法计划制定完毕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之后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和执法质量,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执法过程中要遵循依法有序、严格规范、突出重点、精准适当的原则,执法尺度与查处的相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当。

(二)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要求,特别是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中要采取拍摄照片、录音录像、开具执法文书等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时,执法检查前要做好《现场检查方案》、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前告知执法检查对象等准备工作,确保执法检查精准有效。

(三)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要结合《和硕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适时组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一般检查单位由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统一使用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进行随机抽取,并明确检查的内容、数量、执法人员及检查时段。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要充分发挥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作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一般检查单位)中所有相关执法信息都必须录入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日常巡查(临时检查)时,全面使用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同时,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的企业名录库。

(五)全面落实执法闭环管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开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执法文书,并跟踪督促整改,做到查出的隐患百分百闭环管理。要及时分析评估执法计划的完成情况,研究分析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年度执法计划的顺利完成。

附件: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检查企业名单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2024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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