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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关于印发《和硕县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的通知 文件编号 硕政规〔2026〕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3-26 13:4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hszfb-2026-00027

关于印发《和硕县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点击数:

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和硕县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6326


和硕县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

通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和硕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和硕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04387.15公顷,涉及和硕县直属乃仁克尔乡。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表。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处理。

四、本通告20265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特此通告

附件:1.和硕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和硕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附件1:和硕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附件2:和硕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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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