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刘越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点击数:

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委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越同志为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6114




   文件下载:关于刘越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