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23〕25号)、《和硕县关于选任及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并报和硕县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现确定李兰兰、晋璐等34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向和硕县民政局、特吾里克镇反映或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受理电话:0996—5622314(和硕县民政局)
0996—8753699(特吾里克镇)
附件:2023年和硕县特吾里克镇选任社区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