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受理投诉举报途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5-05-16 10:42
发布机构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0842

和硕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受理投诉举报途径

来源: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点击数: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

1. 您可直接拨打电话:12315直接投诉举报;

2. 您也可携带相关资料、证据到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文化二街247,邮政编码:841200)投诉举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