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管理和受理投诉举报途径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安全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涉嫌违法安全生产的行为。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投诉举报、或携带相关资料证据到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1. 投诉举报电话:0996-5626147;
2. 受理单位和地址:可携带相关资料、证据到和硕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石材大道8号,邮政编码:841200)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