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民政局机关及下辖民政服务火灾事故,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快速开展灭火、人员疏散、应急救护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工作人员及在院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民政局机关、下辖各民政服务机构所有办公、厨房、居住、活动、库房等区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覆盖人员:民政局全体干部、保安、消控室人员、值班人员,各服务机构负责人、全体从业人员。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指挥、分工明确,救人第一、快速处置的原则,全员定岗定责,突发火情快速响应、联动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火灾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全员编入预案。
(一)总指挥
负责人由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全面指挥火灾应急处置,决定预案启动与终止;统一调度各应急小组;对接消防、急救等外部救援力量;负责事故复盘、隐患整改及善后工作。
(二)灭火行动组
组长由安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保安、消控人员、值班人员、养老机构安保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初起火灾扑救,熟练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设备控制火势;配合消防队员开展灭火作业,及时汇报火场情况。
(三)疏散引导组
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机关值班人员、服务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
主要职责: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引导工作人员、在院人员撤离;重点帮扶失能、高龄、行动不便老人,防止拥挤踩踏;撤离后清点人数,排查有无滞留人员,上报集结情况。
(四)安全救护组
组长由服务机构安全负责人担任,成员为从业人员及具备急救能力人员。
主要职责:携带急救物资开展现场简易救护,处理灼伤、呛咳、外伤等伤情;开展情绪安抚、心理疏导;协助 120 急救人员转运受伤人员,登记伤员信息。
(五)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消控室操作员、值班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情上报、对外报警联络,拨打 119、120 等应急电话;上传下达各组工作信息,保障现场通讯畅通;检查、开启消防水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保障灭火设备正常可用。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单位后勤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机关及服务机构后勤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和补给;现场设置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切断火场区域水、电、气源,防范次生灾害;负责灾后现场清理、物资整理和善后后勤工作。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流程
(一)火情发现
全局及各服务机构所有在岗人员发现明火、烟雾、焦糊味、线路起火等火情,立即确认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大声示警,提醒周边人员撤离避险,并即刻向现场值班人员及指挥部报告。
(二)初步接警响应
1.通讯联络组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核实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第一时间上报总指挥。
2.总指挥根据火情大小下达处置指令:初起小火、可控范围内,立即指令灭火行动组就地扑救,疏散组做好人员待命撤离准备;火势蔓延快、无法自行扑灭、存在人员被困的,立即全面启动本应急预案,所有小组立即到岗开展处置。
(三)正式报警报备
火势无法控制时,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准确报备单位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情况、被困人数、现场危险情况,保持电话畅通。同时按要求向县应急、消防、州民政局等部门汇报火情及处置情况。
(四)现场联动处置
各小组接到指令同步开展工作:灭火组开展初火扑救;疏散组组织全员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救护组随时待命处置伤员;后勤组断电断气、设置警戒、保障物资;通讯组全程联络、实时汇报现场动态。
(五)配合专业救援及处置收尾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总指挥主动对接,如实说明现场情况,全力配合灭火救援工作。火灾扑灭后,现场排查无复燃风险、人员全部安全后,由总指挥宣布结束应急处置。
四、后期处置
火灾处置结束后,全面排查清理现场,严防余火复燃;统计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情况;梳理本次应急处置短板,整改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五、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民政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修订。
2.全体在岗人员须熟知岗位职责和处置流程,严格服从统一调度。
3.本预案存放于局办公室、消控室、各民政服务机构值班室,随时调取使用。
和硕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