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和硕县文旅局组织或参与的大型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和硕县文旅局主办、承办或参与的各类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节、旅游展会、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硕县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4. 科学处置,依法管理。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孙红璐 党组书记、副局长
巴金花 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指挥:张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郭 敏 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刘少康 三级主办
布尔曼 行政办公室负责人
马文良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李·巴特 博物馆负责人
娜仁高娃 图书馆负责人
达日加甫 文化馆负责人
成立和硕县文旅局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由局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 研究制定和硕县文旅局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政策和措施。
2. 组织、协调和指导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
3. 负责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
4.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 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收集、整理和报送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2. 活动策划科。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制定活动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3. 市场管理科。负责对大型活动的市场秩序进行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4. 文化艺术科。负责组织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指导文艺团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5. 旅游发展科。负责旅游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旅游安全方案,加强对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6. 安全保卫科。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维护现场秩序。
三、突发事件分级与预警
(一)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
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造成一定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
3.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4.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小的突发事件。
(二)预警机制
1. 信息收集。和硕县文旅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活动现场的安全状况和相关信息。
2. 风险评估。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
3. 预警发布。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短信等方式发布。
4. 预警响应。发布预警信息后,应急指挥中心要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和硕县文旅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伤亡情况等。
2.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要准确、及时、全面。
(二)应急响应
1. 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中心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中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中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中心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三)应急处置措施
1. 人员救援。迅速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要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2. 现场管控。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管控,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现场秩序。同时,要对现场的重要设施和物资进行保护,防止受到破坏。
3. 交通疏导。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活动现场周边的交通进行疏导,确保交通畅通。
4. 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5. 原因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件真相,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因素已经消除,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 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对遇难人员进行妥善处理。
2. 对受损的设施和物资进行修复和赔偿,恢复活动现场的正常秩序。
3.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中心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和硕县文旅局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通讯设备等。同时,要与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应急物资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二)资金保障
和硕县文旅局要将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人员保障
和硕县文旅局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四)技术保障
和硕县文旅局要加强应急技术研发和应用,引进先进的应急技术和设备,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应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和硕县文旅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培训
和硕县文旅局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演练
和硕县文旅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和硕县文旅局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和硕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202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