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受理投诉举报途径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
1. 您可直接拨打电话:12315直接投诉举报;
2. 您也可携带相关资料、证据到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文化二街247号,邮政编码:841200)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