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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巴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登记台账(和硕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8月第二周)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8-17 10:52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1053

巴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登记台账(和硕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8月第二周)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点击数:

序号 案卷编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名称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名称 结案日期 票据号 备注
新巴和硕交执运政【2026】0036号 王XX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案 王XX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年度审验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的行政处罚,违法程度一般,逾期未审验3个月以下的,处500元罚款(按单车罚)”规定,以及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一项减轻行政处罚情形“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的行政处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的,减轻处罚,处400元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的行政处罚。 和硕县交通运输局 2026.8.11 00200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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