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10-10 18:3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1046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点击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硕农(动卫)罚〔2026〕3号   张宏 当事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 一、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违法行为,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0400元25%的罚款,即罚款2600元(贰仟陆佰元整);
二、对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罚款9000元(玖仟元整)。
2026.10.10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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