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类 | 序号 | 审计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审计目标、重点 | 审计组织方式 | 审计时间 | |
(一)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审计 | 1 | 司法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 坚持底线思维,聚焦依法治疆全面推进,不断优化完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开展司法局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2022年以来调整后的各项维稳措施落实、政法队伍整顿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 | 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 2023年3月-6月实施审计 | ||
(二)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审计 | 2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跟踪审计 |
州统项目 | 坚持重农强农,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好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卡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 由巴州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牵头,各县采取“交叉审”方式组织实施。 | 预计2023年7-8月实施审计 | |
(三)围绕培育壮大更多市场主体开展审计 | 3 | 和硕县融坤土地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审计 | 坚持助企惠企,聚焦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开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国有企业经营能力和保值增值能力等。 | 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 2023年6月底之前完成审计 | ||
(四)围绕改善民生方面开展审计 | 4 | 和硕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审计 | 厅统项目 |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公共服务更暖心、民生保障更安心。加快推进健康和硕建设方面,开展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审计,重点关注公共医疗项目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医疗资源布局等情况。 |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工作方案开展审计 | 预计2023年6-8月实施审计 | |
(五)围绕绿色发展开展审计 | 5 | 县水利局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 坚持绿色发展,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提升生态治理保护水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党政主要领导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利用、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县审计局统筹实施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 | ||
(六)围绕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方面开展审计 | 6 |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 坚持现代化财政制度,聚焦科学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一是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科技兴县创新驱动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查处问题整改等;二是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编制、支出、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等。 | 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 2023年3月-6月实施审计 | ||
(六)围绕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方面开展审计 | 7 |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 发改委 | 坚持现代化财政制度,聚焦科学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一是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科技兴县创新驱动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查处问题整改等;二是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编制、支出、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等。 | 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 2023年3月-7月实施审计 | |
8 | 商工局 | ||||||
9 | 人社局 | ||||||
10 | 残联 | ||||||
(七)围绕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开展审计 | 11 | 县第二中学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 坚持凝聚人心,聚焦文化润疆工作深入推进,开展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 | 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统筹调配审计力量。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 | ||
(八)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开展审计 | 12 | 县住建局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开展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党政主要领导在推动本地区行业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大经济方针和决策部署等方面情况,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 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 | ||
13 | 县水利局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 | |||||
(九)其他审计项目 | 14 | 1.2022年固定资产审计项目未完成,于2023年完成。 2.根据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需要安排的审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