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25〕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县鲁刚、谭铁柱2人申领病残津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实名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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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