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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2024年和硕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附2025年和硕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面积分解表)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5-04-18 16:09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0867

2024年和硕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附2025年和硕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面积分解表)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

和硕县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于地壳上升幅度不同,由北而南,呈凹形。和硕县三面群山环抱,中间地势低平,从海拔4199.6的克尔台峰到海拔1048.50的博斯腾湖湖岸,相对高差达3000以上。和硕县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8.7摄氏度,全年日照3000小时以上,年均降水量为98.7毫米,年均蒸发量为2224.4毫米,蒸发量为降水量的29.1倍。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春季气温多变,秋季降温迅速,属暖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具有南北疆过渡气候特点。和硕县水资源较丰富,地面径流主要有清水河、曲惠河、乌什塔拉河3条山溪性河流,可利用水资源达3亿立方米,灌区各河流年径流量总计约2.077亿立方米,地表水用水指标约14019立方米(含北干渠3589立方米水量),建有八一水库、伯斯阿木水库,库容量达4428万立方米,伴随清水河伯斯阿木水库项目的实施,地表水资源利用率将大幅提升,可有效保障工农业用水需求。和硕县的耕作土壤主要是灌耕土类的棕漠灌耕土亚类,潮土类的普通潮土亚类和棕漠土类的灌溉棕漠土亚类,其次是潮土类的盐化潮土亚类、风沙土类的灌溉风沙土亚类和草甸土类的灌溉草甸土亚类。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和硕县行政面积1.28万平方公里,下辖7个乡镇,分别是特吾里克镇、塔哈其镇、曲惠镇、乌什塔拉乡、乃仁克尔乡、苏哈特乡、新塔热乡,有25个行政村,8个社区,由汉、蒙、维、回等13个民族组成,户籍人口66220人。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0.42亿元,同比增长8.3%(按可比价计算)。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47亿元,同比增长7.2%,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2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6.19亿元,同比增长31.8%,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0.77亿元,同比增长4.1%,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46.5512.2741.18。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99亿元(含房地产0.96亿元),同比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53亿元,同比下降55.4%,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8%。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9874元,同比增长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66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30元,同比增长7.3%

区位优势

和硕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县界总长约580千米。北倚天山,南濒博斯腾湖,东邻托克逊县,南接博湖县,东南与尉犁县交界,西与焉耆县相连,西北与和静县相望,是进入巴州和南疆的门户,有南疆第一县”“巴州东大门之称,北距乌鲁木齐市384公里,南距库尔勒市90公里,是南疆、北疆、东疆的交汇点,是南北疆重要的交通枢纽,具有承接南北、连接东西的战略地位,314国道、和库高速公路和南疆铁路吐库二线横贯和硕全境。

财政状况

和硕县坚持以农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坚持稳粮、优红、兴果、强畜、促特色的发展思路,加快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52亿元,同比增长73.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亿元,同比增长55.2%,其中:税收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86.3%;非税收入0.63亿元,同比增长10%;政府性基金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62%。地方财政支出22亿元,同比增长39.5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7亿元,同比下降9.16%;政府性基金支出8.42亿元,同比增长939.92%

(五)地膜覆盖应用情况与回收情况

2023年和硕县总播面积56.9万亩,粮食种植面积30.16万亩。主要覆膜作物为玉米、棉花、辣椒、番茄、蔬菜等作物,覆膜方式为机械覆膜,覆膜面积47万亩,地膜使用量2350吨,全县回收废旧地膜2004.55吨,回收率达到85.3%

(六)地膜生产和再利用情况

和硕县有地膜生产企业6家,年生产能力3000吨左右,销售方式为实体销售,销售网络为直接销售给种植户、种植企业,或者销售给农资店铺。有1家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企业,目前正在设备更新和改造升级中。

二、基础条件

(一)县域内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情况

和硕县有地膜生产企业6家,1家废旧农膜回收企业正在设备更新和改造升级中,4个回收站点。现有各类残膜回收机械53台,其中较为先进的残膜回收机11台。搂膜弹齿耙42台。由于搂膜弹齿耙回收的膜杆分离无法完成,对后期回收利用造成影响,新型回收机具有较大缺口。

(二)县域内地膜监测统计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的地膜生产企业登记造册,落实生产、销售登记台账,建立农膜质量可追溯制度,抓好地膜生产质量关。从严落实好地膜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地膜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标准地膜的市场推广,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农资市场、农田。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科函〔2023208号)文件精神,对接第三方受委托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开展农田地膜残留工作。共布置监测点位20个,2022年和硕县残膜平均残留量为6.46公斤每亩。

三、实施必要性

(一)提高回收效率,减少土地污染

近年来,由于覆膜保水保墒压草作用明显,作为缺水地区,和硕县主要农作物全部施行了地膜覆盖栽培,但是地膜回收利用率不高。造成地膜残留在土壤,影响土壤的理化特性,对土壤形成污染,对耕作播种等农事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加厚高强地膜不易破损,人工捡拾、机械回收等方式收集相对容易,能够促进地膜的回收,提高回收率,减轻地膜污染土壤,对于保护耕地地力推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度补贴,提高农民使用积极性

使用加厚高强地膜的成本相对于普通标准地膜提高40%左右,虽能提高作物产量,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因此非必要情况下,农户自主选择加厚高强地膜的意愿很小。通过补贴方式,能够提高农户选择加厚高强地膜的积极性,有利于从使用环节打开局面,同时,加厚高强地膜更易于秋季人工捡拾和机械回收,最终促使农户自觉自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效共赢。

四、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40亩,项目区地膜处置率达83%以上。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农民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步提高;健全从田间到田头到资源化再利用的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体系,提升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水平。

重点任务

1.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

围绕全县各乡镇、清源公司,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标称厚度和覆盖使用时间、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有效覆盖使用时间360,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80%,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2.加强地膜科学使用

进一步开展地膜覆盖适宜性评价,强化地膜源头减量,推广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推动通过抗旱品种选育、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方式等,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加厚高强度地膜生产企业名录,并联合市场监管、商工、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企业产品的定向管理。

3.健全科学高效回收利用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强与发改、商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联动,充分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村级垃圾回收点,按照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转运、公共财政扶持的原则,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提升废旧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开展废旧地膜集中回收处理

4.补贴对象

1全县范围内使用0.015毫米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覆膜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种植主体,共计40万亩(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22024年秋季及2025年春季回收农田废旧地膜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种植主体。

3升级改造设备的县域内具备废旧地膜回收并资源化利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

5.补贴程序及标准。

12025年春季播种期,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种植主体按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且厚度在0.015毫米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并且在430日前将地膜应用于农作物种植,各乡镇、清源公司要于20241130日前上报2025年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种植主体分配指标明细。补贴按使用地膜面积计算,每亩补贴22.375元,计补贴895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农作物覆膜使用并签订农田废旧地膜回收承诺书后发放10/亩补贴资金,确保在20251030日前完成回收;第二次在废旧地膜回收并建立回收台账后发放剩余12.375/亩补贴资金。

发放补贴资金需提供资料。村级提供加盖村委会、生产销售企业公章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台账,购销合同(企业盖章),购买地膜凭证、质量检测报告,农田废旧地膜回收承诺书,公示公告名单及照片。乡级提供乡镇(清源公司)补贴资金申报表(汇总、明细),补贴资金发放表(汇总、明细),补贴资金清册(汇总、明细)。

验收核查。种植主体自主提出申请,村级全面核实后上报乡镇(清源公司)进行复核,乡镇(清源公司)汇总上报《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验收表》,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商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每个乡镇(清源公司)不低于申请补贴面积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

公示公告。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清源公司)、村委会利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拨付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清源公司)按照复核确定的补贴对象及金额,填写《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补贴清册》,履行“一卡通”审批程序后,提交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2)种植主体开展废旧地膜回收离田并资源化利用的给予补贴,共计补贴150万元。在20241030日前县域内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种植主体开展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并离田资源化利用的,每亩补贴20元(若申报面积大于7.5万亩,补贴资金则按照实际面积进行平均分配)。2024年秋季回收废旧地膜剩余补贴资金用于20241030日后至202541日前开展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并离田资源化利用的县域内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种植主体,每亩补贴资金按照剩余资金额度及春季回收废旧地膜面积进行平均分配。

发放补贴资金需提供资料。村级提供加盖村委会、回收利用企业公章的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台账,回收作业合同(企业盖章),公示公告名单及照片,乡级提供乡镇(清源公司)补贴资金申报表(汇总、明细),补贴资金发放表(汇总、明细),补贴资金清册(汇总、明细)。

验收核查。种植主体自主提出申请,村级全面核实后上报乡镇(清源公司)进行复核,乡镇(清源公司)汇总上报《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验收表》,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按照每个乡镇(清源公司)不低于申请补贴面积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

公示公告。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清源公司)、村委会利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拨付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清源公司)按照复核确定的补贴对象及金额,填写《废旧地膜回收利用补贴资金清册》,履行“一卡通”审批程序后,提交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3)对县域内具备废旧地膜回收并资源化利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购置相应机械设备的进行补贴,共计补贴150万元。补贴价格不超过设备价格的50%,同时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设备采购补贴验收。具备废旧地膜回收并资源化利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于2024115前完成自验后(提供纸质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规定时限内的购置发票、铭牌、法人与购置机械的合照资料)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商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州生态环境和硕分局开展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拨付资金。

6.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预算为12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其中895万元用于2025年全县40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补资金(每亩补助22.375元);150元用于2024年秋季及2025年春季回收农田废旧地膜进行资源化利用补贴资金150万元用于对县域内具备废旧地膜回收并资源化利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升级改造设备补贴;5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地膜残留工作监测费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成效成立以和硕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商工、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回收农艺农技措施集成推广试点示范工作,各相关科室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地膜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与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使用。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挪用和超范围使用,杜绝出现资金使用问题。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时间滞留账户,保障资金规范使用。财务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技术指导。按照项目总体要求和建设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项目档案,项目落实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完善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配套的农艺与农机措施,引进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机具。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废旧农膜回收政策法规废旧地膜污染的危害性和回收再利用的意义,增强地膜使用者回收废旧地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地膜回收利用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分级分类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农民规范使用加厚地膜,积极参与地膜回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总结宣传地膜回收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强化协调联动,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环保执法部门等,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地膜经销和回收使用管理台账,深入开展农资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膜产品质量抽检,严肃查处销售非标地膜的企业和门店、违规销售地膜问题,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不达标地膜流入农业生产。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实施,可以提高回收率,残膜通过特殊工序处理,可加工成其他塑料制品的原料,增强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通过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实施,既推进了残膜回收工作,提高资源再生利用,同时又改善了农田的土壤结构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作物生长,有效增加作物产量,提高品质,实现农业生产增产增效,符合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三)生态效益。通过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解决了大量残膜残留在土壤中不能回收,抑制土壤微生物生长,破坏土壤物理化学结构的现状,大大提高废旧地膜回收率,有效降低土壤白色污染,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保护耕地及实现我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巨大的生态效益。

附件:2025年和硕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面积分解表

    附件:

2025年和硕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面积分解表

序号

单位

面积(万亩)

辣椒

番茄

甜叶菊

棉花

甜菜

鲜食蔬菜

玉米

2024年种植面积

2025年任务面积

1

乌什塔拉乡

2

0.3

0.8

5.3

0.1

0.4

9.4

18.3

12.1

2

曲惠镇

4.8

0.5

0.3

0.1

0.1

2.6

1.8

10.2

8.4

3

塔哈其镇

4.3

1

0.8

0

1.7

0.1

0.4

8.3

7.8

4

新塔热乡

2.1

0.2

0

0

0.7

0.1

1.8

4.9

4

5

苏哈特乡

1.5

0.2

0.1

0

0

0.1

0.3

2.2

1.8

6

乃仁克尔乡

0.1

0

0

0.2

0.4

0

0.2

0.9

0.7

7

特吾里克镇

0.2

0

0

0

0

0

0.1

0.3

0.2

8

清源公司

3.3

1.2

0

0.4

0

0

0.8

5.7

5

合计

18.3

3.4

2

6

3

3.3

14.8

50.8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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