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徐某、马某无证勘查铅锌矿案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8-26 17:43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0890

徐某、马某无证勘查铅锌矿案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点击数:

序号 案卷编号 法律依据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名称 日期 备注
1 硕自然资罚〔2025〕
7号
徐某、马某无证勘查铅锌矿案 徐某、马某 徐某、马某未取得探矿许可手续,2025年10月在和硕县渗沙水山以北区域勘查铅锌矿,构成无证勘查。     徐某、马某未取得探矿许可手续,2025年10月在和硕县渗沙水山以北区域勘查铅锌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人民币十万元罚款(徐某、马某各伍万元)。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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