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准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率原则,按照法定权限履行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程序,制定《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9日反馈至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党政综合楼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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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0日
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34号)等法律法规,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率原则,按照法定权限履行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程序,拟定《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如下:
一、定价背景
为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保障伯斯阿木水库工程正常运行、维护和良性发展,规范供水价格管理,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据相关规定,对伯斯阿木水库供水价格进行核定,制定本定价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伯斯阿木水库是清水河上唯一的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总库容2488.1万立方米,工程建设任务为灌溉、防洪,防洪保护对象为清水河下游引水枢纽、干渠、和硕县城、清水河综合园区等。
伯斯阿木水库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5990.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33000万元,自筹资金32990.50万元。项目由和硕县清水河流域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目前供水工程已投产使用,供水以来未收取水费,无经营性收入。
三、定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34号)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六)《企业会计准则》
(七)《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八)《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四、成本测算及核定情况
(一)定价成本构成
1.固定资产折旧:核定固定资产原值50000万元,折旧年限50年,残值率0%,年折旧1000万元;剔除中央投资33000万元及地方政府资金2792.19万元对应折旧715.84万元,计入定价成本折旧284.16万元/年。
2.职工薪酬:核定运行管理人员11人,年职工薪酬90.57万元。
3.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0.5%核定,250万元/年。
4.运行维护费:材料费50万元、燃料动力费50万元、固定资产保险费25万元,合计125万元/年。
5.管理费:按职工薪酬10%核定,9.06万元/年。
6.财务费用:专项债利息452.90万元/年。
(二)成本分摊与核定
1.核定公益性成本、经营性成本占比
公益性成本占比=防洪库容/(死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238/(107+2194+238)=9.37%
经营性成本占比=(死库容+兴利库容)/(死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107+2194)/(107+2194+238)=90.63%
2.剔除情况
剔除不应计入的定价成本715.84万元(政府投资33000万元+2792.19万元形成资产对应折旧715.84万元)
3.分摊供水业务定价成本
年度总成本为:固定资产折旧费+职工薪酬+修理费+其他运行维护费+管理费+财务费用 =284.16+90.57+250+125+9.06+452.90=1211.68万元
分摊经营性供水成本为:1211.68×90.63%=1098.15万元
(三)供水量核定
依据设计文件,核定年平均供水量6669万立方米。
(四)有效资产核定
核定供水有效资产50000万元。
五、拟定价格标准
按照“成本补偿、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促进节水”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核定:
伯斯阿木水库供水价格为:0.165元/立方米
计算公式:经营性供水年度成本÷核定年供水量=1098.15万元÷6669万立方米≈0.165元/立方米。
六、有关要求
(一)由和硕县清水河流域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水费收取、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二)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定期校验,确保计量准确,保障供水安全。
七、执行时间
本定价方案自2026年 月 日起执行,如遇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测算为伯斯阿木水库源头水价,不含管网输送等后续环节水价。
2.项目尚未竣工决算,本次按预估固定资产原值测算,竣工决算后按实际值调整。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