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清单
1.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配套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党委全年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作为重大事项督促落实。
二是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社区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三是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2.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3.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民法典为契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4.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镇党委将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对法治建设年度综合考评不达标的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6.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州区、自治州、和硕县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清单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1.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2.将法治建设与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3.积极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所有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开展督查检查时,主动向执法对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不断强化依法行政。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程序,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6.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8.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五)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9.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特吾里克镇普法办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