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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硕县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价格》政策解读

来源: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点击数:

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和硕县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价格通知》政规20261,对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进行调整现对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价格收费标准政策解读如下:

一、收费标准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关于调整和硕县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硕发改价费2014168号),目前我县客运出租车运价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出租车配置并使用鉴定合格的里程计价表实行打表收费,北京时间8时起至24时(不含)起步价为4元,起步公里数为3公里,超过3公里每车0.15/100米,行驶超过6公里后,每车0.2/100米;北京时间24时起至次日8时(不含)起步价为5元,起步公里数为3公里,超过3公里每车0.18/100米,行驶超过6公里后,每车0.25/100米,起步公里不足3公里的,按3公里计算。

目前执行的价格已11年未调整随着燃油(气)价格提高、运行维护成本费用增加和共享电动车的竞争冲击,出租车司机月均收入与同类型劳动强度职业收入比差距大,2014年制定的出租车运价已不利于当前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因此,综合考虑出租车运营成本、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有必要对我县出租车运价适当调整。

二、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和硕县发改委对我县海月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分公司进行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成本监审。经审,和硕单车载客运营成本2.73/车·公里。通过发布公告、征求意见建议、举行听证等流程,启动我县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价格调价工作,202615日,在清水河社区会议室召开和硕县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价格调整听证会,初步制定调价方案:白天(北京时间8时至24时),起步价为5元,起步公里为2公里,超出2公里且不足6公里,每车0.2/100米,6公里以上将运价回空费计入,按每车0.3/100米,车辆等候时间超过3分钟后开始计入等候费0.6/分钟;夜间(0时至8时),起步价6元,起步公里数为2公里,超过2公里且不足6公里,每车0.22/100米,6公里以上将运价回空费计入,按每车0.34/100米,车辆等候时间超过3分钟开始计入等候费0.6/分钟。

在召开听证会基础上,结合我县消费者承受能力,酌情对起步里程进行延长,由2公里调整至2.2公里,具体标准如下:

1.客运出租车(不分车型),白天(北京时间8时至24时),起步价为5元,起步公里为2.2公里,超出2.2公里且不足6公里,运价每车0.2/100米,6公里以上将运价回空费计入,按每车0.3/100米计收;夜间(0时至8时),起步价6元,起步公里数为2.2公里,超过2.2公里且不足6公里,运价每车0.22/100米,6公里以上将运价回空费计入,按每车0.34/100米计收起步公里不足2.2公里的,按2.2公里计算,超起步公里,按100米调表计算,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三、免费等候时间、超出后收费标准及禁止收费情形和禁止行为有哪些

1.出租车免费等候3分钟,超过3分钟后,在等候时间内按0.6元每分钟计收等候费,等候时间结束后按里程区间正常收费。

2.出租车载货、开空调不得收费。

3.不准中途载客和甩客。

四、相关部门及企业、经营者要做好哪些工作?

1.由交通运输部门、出租车经营企业共同做好新旧运价标准过渡期的衔接,引导驾驶人员做好运价调整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

2.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经营者的管理,对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甩客、绕路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

3.出租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规定做好对应工作,实行亮照收费,自觉接受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年度审验。

4.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规定在指定的车身位置张贴或喷印收费标准(起步价、车公里运价等),并使用巴州质量与计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计价器,实行打表收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乱收费现象,请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5.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时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调整后的计价器按新标准执行。

6.出租车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政策解读单位: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996-5627175


关联稿件:

关于调整和硕县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价格的通知